因火车站票与座票同价,乘客却无法享受同等服务,广州市民雷闯将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。2月10日,该案获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,将于2015年4月28日开庭审理。(2月10日新京报网)

每年到了春运期间,呼吁站票半价的声音总会不时地出现,特别是这位雷先生,在去年起诉铁路败诉后,今年又以同样的理由再起诉一次,老调重谈的目的是什么呢,这真的是公益诉讼吗?

花和座票一样的钱却只能站着,从表面上看似乎的确不太合理,因此呼吁站票半价很容易引起舆论的共鸣。但看似合理的诉求背后却隐藏着个人假借民意博取眼球的事实。

站座票旅客所享受的服务有差别不可否认,而铁路部门因发售站票而在乘车组织、安全保障方面需投入更多的人力、物力和财力,这也是客观事实。站票因的存在,只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回家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。

老调重谈的雷先生连续两年选择在春运伊始起诉铁路,时间点的选择不得不让人怀疑其真实用意。站票并非是春运期间才有,雷先生却为什么一定要先春运这个点?无非是因为这个时候所受的关注度更高罢了,至于官司的输赢其实并不是他的首要目的,恐怕引人关注、扬名立万才是其初衷。

雷先生起诉时所依据的法律条款,实在是有些牵强附会、太不严谨。《合同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“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。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,……”买票时,无论是12306或是售票窗口都会在旅客付款前告之车票是有座还是无座,选择权在旅客手中,欺诈、胁迫之说不可能成立。

不少舆论将雷闯起诉铁路“站票全价”归为公益诉讼,一时间起诉者似乎成了民意的代言人。笔者不禁在想,假如状告铁路“站票全价”胜诉老调网,那么全国各地买到站票的人纷纷效仿,而铁路部门便有可能因“站票半价”在售票组织上的复杂性和严重的成本超支而取消站票。如果是这样,那最终受影响的是谁,是铁路部门?是起诉者?还是那些充满回家渴望的人们?当提起一项诉讼的结果并不能维护公众真正的利益时,还能称之为公益诉讼吗?

当铁路不断深入地走向市场时,人们担心车票会涨价,认为这涉及到公共利益,应保持政府定价,不能让市场来决定;而现在看着票价没有上涨,民意“代表”们便又开始要求“站票半价”,此时他们抛开了之前车票应保持政府定价的观点,又反过来以“提供不同的服务就应是不同的票价”这样市场化的思路来质疑铁路,这并不合理。在各类生产物资成本不断上升的今天,我们不能一方面要求铁路的服务不断提升,另一方面又希望票价越低越好,如此“既要马儿跑得快,又要马儿不吃草”的思维方式着实于铁路的发展无益。票价的市场化是一个发展的趋势,但市场化不等同于涨价,但同样也不是只跌不涨;评判票价的合理与否,不是靠法院、不是靠少数买到站票的旅客,而应让市场来决定;现在出行的方式早已多样化,如果因价高没人去坐火车了,票价自然就会下调。

“站票全价”的老调重谈老调网,表面看是一种公益行为,背后更多其实是想假借民意来博取眼球。节前春运已进入高峰期,多为让更多的人回家出谋划策,少给春运添堵增乱才是正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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