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播放量造假,俗称买流量,在业内这已经不是潜规则了,大家心照不宣。视频行业一个怪象是:人人都对造假痛心疾首,却又都参与其中,这是一场受害者即是参与者的“群嗨”。默认的解释是,大家都是被裹挟,出于无奈。

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在今年两会上称,数据造假是最大腐败,但有专家却表示“不假很难”,这样的矛盾似乎蔓延在各个行业,影视行业尤甚。

刷流量的“产业链”,本质上是希望制造出内容曝光的效果,用于带动更多的真实用户,或者获取内容投资方的认可。背后的逻辑却是“业绩观”:观众爱看——资方可投——制作方组局——编剧按要求创作——播出平台和制作方保证点击量——数据好看,向资方交差——出去炫耀,忽悠下一个资方。

当数据成为行业“通货”,造假便随之而来。有人曾说,有数据的地方就有造假,造假之泛滥可见一斑。那么到底是谁在推动播放量造假?近日,化名"敏捷"的业内人士和骨朵做了一番深谈,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剖析。

资本对造假起到推波助澜作用

“你们这个剧几月份开机?”

“五月份”

“暑假档能上吗?”

“不能。暑假档上的是去年十月份开拍的。”

“你们这周期太长了,拍摄一个月制作一个月不够吗?”

“您以为拍大学生毕业作品呢?”

“那谁来演?有小鲜肉吗?”

“没有,但有演技。”

“那不行。没人看怎么办?风险太大。”

“……”

这段对话来自业内某制片人和某投资人,但大多数行业从业者看到这段对话都似曾相识。过去找钱的无数次,这样的对话在创业孵化基地咖啡馆里蔓延。

“能保证播放量吗?几个亿大概?”

“不能,但对剧有信心。”

“你有信心不行。得签个保证。”

“什么保证?”

“播放量达到至少一百亿!”

“我们没有小鲜肉……您是不是忘了?”

数据造假现象已是老生常谈,一般情况下,大家会把造假的帽子扣到资方头上。资深行业观察者敏捷却告诉骨朵,造假现象始于大数据时代,“随着整个社会陷入数据崇拜,似乎一切都变了味道。影视行业的数据造假开始于广告,因为数据代表钱。最近几年收视率、点击量、粉丝数、阅读量、网络播放量都无一幸免地进入了数字大跃进时代,电视播出平台需要数据维护自己的地位,网络需要数据证明自己烧钱的正确,公司需要数据来证明自己的产品是合格的、演员需要数据证明自己的金钱价值等等,当然这其中资本起到了巨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。”

敏捷称百度指数喜刷刷,说到底,流量造假的根本原因在于生存。不论是电视台还是网络平台,不论是制作公司还是个人百度指数喜刷刷,都是为了生存。但这里面的悖论是,是不是为了生存,干什么都是正确的?在目前没有法律界定的情况下,道德和社会公序似乎不足以解答问题。造假无非为了名和利,这两个东西在当下的社会似乎是最大通行证,面对这样的诱惑,一切造假都变得“正当”了,除非出台相应的法律进行界定,否则一时半会解决不了这个问题。

行业内数据造假是个普遍问题,一方面大家都对造假痛心疾首,另一方面大家又都是造假的参与者,这里面复杂的原因让这个环环相扣的利益链得以维持,屡禁不止。

“用心用力去做戏,不如花钱买流量”?

2015年开始至今,影视产业进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爆发时期。《全球电视剧产业发展报告2016》显示:2015年中国全年生产完成并获得《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》的剧目共计394部,16540集,虽然比上一年减少了35部,但总计数却增加了557集。特别是随着“互联网+”的发展,网络视频已成为中国影视产业的重要力量。

然而,繁荣背后不乏隐忧。市场的扩张除了给行业从业者带来更多更好的机遇外,资本的双刃剑也随即显现,影视行业如今假数据普遍存在,资方、片方、平台都有“原罪”。

一位行业制片人告诉骨朵,数据造假是普遍现象,夸张的程度可以说吓死人。业内人人都在抱怨数据造假,每个剧方却又在被裹挟着不得不刷。

资方在不了解所投行业的情况下,只能根据市场上的影响力来判断,数据则是判断影响力的硬指标——分分钟破亿、一周内破五亿、播出一半破十亿、大结局收尾再来次大跃进,数据飘红各方喜笑颜开。

某参与过网剧制作的人士对骨朵表示:“我们接触过的多数资方都很外行,问的最多的就是“周期多久”“主演是谁”,剧本身如何似乎从来不在考量范围内。有的甚至要求我们拍摄一个月、后期一个月,两个月上线一部剧,找没有演技的鲜肉小花就行,不怕。这样怎么可能有好东西出来嘛?”

事实上,即使市场存在弊病,毫无剧情的狗血垃圾剧也很难掀起风浪。但制作公司要交差,要靠大数据去融钱,漂亮的数据怎么来?靠刷。相比起高流量大数据带来的效益,这些刷量的支出简直毛毛雨。

前述参与过网剧制作的人士表示,投资方、制片方、播放平台都是数据造假的获益方,环环相扣。利益的潮水里,谁都是迷失者。而一般暴露在媒体面前的,要么是刷过头的,要么是完全没刷的。前段时间《孤芳不自赏》和水军公司的交战,就是一个过火的例子。去年年底古装剧《美人私房菜》因收视过低遭遇紧急撤档,也是典型。假如前者掌握好火候,后者买了收视率造假,两起案例又被覆盖。

“别人都刷你不刷,你的剧得不到关注,在业内没有反响,一公司的人还吃不吃饭了。”该网剧业内人士说。

一百万就能造出点击神话

近两年IP大火,市面上出现了刷数据的“卖水”生意。不管是文学网站还是视频网站、电视台,十万元就能运作出一个“热门IP”,再以成百上千倍的价格卖给投资人,听着真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。

于是,骨朵冒充制片公司进行了一次“侦察”。进入淘宝网的主页,在搜索栏输入“播放量”,页面上就会出现相应商品,搜索结果长达55页。

据骨朵了解,一部剧刷流量的费用在五万到三十万不等,这和刷到什么程度成正比。一般情况下,一部网剧的营销投入大概是制作费的百分之十,假如一部网剧投资两千万,那么投入到营销的部分大概是二百万。刷流量、刷数据的费用花去一百万,就能制造出一个点击量神话剧。业内人士告诉骨朵,现在剧集的数据百分之五十都是有水分的,而几部当红大剧百分之八十的数据是假的。

“卖水”的生意也讲究随行就市,不同视频网站刷量服务的定价并不相同。随意点开一家销量最高的,很快就给出了业务图和报价:xxx平台,刷一千次播放量2元。客服人员给出的服务有评论、顶踩、投票等。更有卖家表示,自己和一家视频网站的编辑很熟,可以付费把视频推上该网站首页,主频道首页价格4000元左右一天,分区频道首页2000元到2800元一天。

行业人士敏捷告诉骨朵,造假的成本其实非常大,比一部电视剧的真正制作成本(不包括演员的片酬)还要高,我们知道,一部电视剧演员一般拿走70%左右的投资,那么一部中等制作4000万预算的电视剧,用于制作的费用只有1200万到1500万。但是一部就算走上二线卫视播出平台的电视剧,要想维护到平台要求的排名和收视点,费用就要与整个剧的制作费用相等。如果是一线平台,费用就更加高了,这已不是什么行业秘密。整个利益链条已经形成了闭环的完整形状,播出平台、演员、网络平台、制作公司、发行公司、资本、数据公司、广告公司都有自己的位置,所有的参与者都是受益者,但是长远来看所有的参与者又都是受害者,因为假的坏的总是不会长久的。而真正的受害者则是观众,继而危害到作品质量、社会价值观、文化传承等。

资本没有试错的义务,刷量也正常?

在国内对IP的估值体系中,最常用的评判指标是百度指数和播放量。但其中播放量是最具说服力的,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对作品成功的标准变得单一且扭曲,“你说你的剧好没用,人家要看数据”。

因为投资方对行业了解甚少,“乙方骗甲方,甲方骗领导”的伎俩成为了资本市场的常态——IP方刷阅读量、播放量,忽悠影视游戏等变现端公司,甚至合谋去交作业。

内容的重要性被营销掩盖,好的作品被忽视,真正琢磨好东西的创作者受到冷遇,数据取代了好作品,赚快钱的人越来越多。业内人士表示,资本没有试错的义务,刷量也正常,但如果做内容的也这样玩,迟早死路一条。

制造数据太容易了,干嘛要费力创作呢?专业人才断层,整个影视行业都在讲速成,创作本身成了不重要的环节。业内人士认为,凭借刷播放量的营销确实会更快地收到效果,但最后活下去的仍然是认真做内容的那批人,观众不是傻子,市场也不是垃圾桶。

近日,两会上相关人士对影视数据造假提出了应考虑适用《刑法》惩处的主张。影视数据造假行为的弊端是多方面的。首先,其破坏了行业本身的竞争规则。其次,虚假的影视数据干扰对于影视作品的选择,不利于大众精神文化生活。

事实上,有效打击影视数据造假,需要净化网络环境、完善监督体制、影视公司提高水准、演员认清形势等各方面一同努力。资深行业观察者敏捷给遏制造假开出了药方:

首先,要在法律层面进行讨论才可能解决,没有司法的介入绝对完成不了。

第二,建立行业黑名单,在行政层面进行严厉制裁。

第三,抓紧建立全方位的数据系统,不能垄断,不能单渠道形成数据结论,实现真正的大数据。

第四、行业自律不能缺席。

第五、乱世必须用重典,如果违法成本太低治理效果不会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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